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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的公告

来源:发改    适用范围:大型企业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5-12

  根据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人民防空行业标准代号的函》(国标委函〔2025〕1号),为加快构建科学规范、系统完备、开放融合的人民防空标准体系,推动人民防空事业高质量发展,拟组建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人防标委会),现面向社会征集秘书处承担单位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征集范围

  人民防空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。

  二、秘书处承担单位条件

  人防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

  (一)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,在人民防空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行业影响力,全面了解国内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、防护设备、信息化、关键设施防护等方面技术状况。

  (二)具有标准化工作基础,有连续5年以上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经验。具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经验,已承担至少1个全国或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。主编或参编过人民防空领域不少于5项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或者其他标准的优先考虑。

  (三)能够将人防标委会秘书处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日常工作,为秘书处开展工作设立专门部门或配备3名以上熟悉人民防空标准化专业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。

  (四)能够为秘书处开展工作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资金保障,用于维持秘书处日常运转、举办或参加国内外有关标准化活动,以及相关标准的制修订、标准宣贯等。

  (五)具备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保密资质。

  三、相关要求

  各申请单位请填写《人民防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并将相关执照、证书、从业证明文件等扫描件,于2025年5月20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。

  电子邮箱:wangxs@ndrc.gov.cn

  附件:人民防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申请表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2025年5月12日